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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

建设单位

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滨州市滨城区工业园

联系人

吴立超

项目名称

30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

项目简介

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以液化气深加工为主技术型股份制化工新型能源研发应用企业。座落于滨州市滨城区滨州工业园,占地总面积518亩,注册资金1亿元,投资规模达1.5亿元。现有员工260人,其中专业技术中、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68人,专业技术初级人员40人。公司自20083月成立以来得以快速发展。目前公司拥有主要生产装置有:2万吨/MTBE装置、1万吨/TBA装置、120万吨/年液化气芳构化装置、16万吨/年液化气叠合装置。已形成多条优势互补的联合装置生产线,液化气罐区存储能力2万吨、成品油罐区存储能力1万吨。该公司主导产品为异辛烷、异丁烯(中间品)、MTBE等。

项目组成:30万吨/年改性沥青生产区(破碎间、第一期生产车间、第二期生产车间、第三期生产车间);1#2#原料堆场、液体物料装卸车场、固体产品仓库、原料、产品储罐、混合罐;新建配电室,依托的化验室等。

劳动定员:项目定员69人,生产车间为四班三运转连续运行工作制,操作工每周工作5-6天。

本项目主要原料有基质沥青、矿物沥青、研磨剂(锰铁合金);主要产品有改性沥青。

现场调查人员

苏成华、徐红菲、李宏斌

现场调查时间

2016.2.26

建设单位陪同人

吴立超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矿物沥青粉尘、金属粉尘;

化学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石油沥青及沥青烟、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小类“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建成后正常生产状况下,本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在粗粉机及细粉机上料时应在微负压下进行,及时清理操作现场,避免二次扬尘;

2、粉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减小皮带转接点高度落差并设置局部除尘设施;

3、生产车间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排风;

4、建议在研磨剂加料口、取样口、包装下料口设置局部侧吸罩,减少操作过程中化学毒物的逸散;

5、生产车间操作室设置双层隔声门窗,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加强胶体磨的减振降噪措施;

6、定期检查输送物料或者废液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泵等的密闭性;

7、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审核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修改完善总图作为报告的附件,对控制室的布置进行分析评价。

2、进一步细化检查对利旧依托的公用工程情况描述并分析评价。

3、完善工艺流程的描述,明确关键控制点。完善物料平衡表。

4、对胶体磨设备选择的先进性分析评价,对车间内控制室的设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5、进一步完善本项目各个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分析。

6、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情况,完善各个岗位的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针对评价不符合项在补充措施与建议中提出合理化、可操作性、合法、合规措施与建议,特别是关键控制点的防尘、防噪等的工程控制措施。

8、细化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的检查分析;

9、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建议原则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审核。《预评价报告书》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修改后依程序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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