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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弘润石油储运(潍坊)有限公司580 万立方米原油及原料油储备库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中化弘润石油储运(潍坊)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刘建兴

项目名称

580 万立方米原油及原料油储备库项目(二期)

项目简介

中化弘润石油储运(潍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018日,经营期限为20121018日至20621018日,经营范围为仓储经营:易燃液体(石油原油)。现已有520万立方米原油及燃料油储备库,该库区总投资约51.2亿元,占地面积2615亩。库区总罐容520万立方米,共有输油泵房4座,储罐64台,其中:10万方浮顶罐40台,5万方浮顶罐24台,均具有加温、保温和搅拌功能,环保、消防等公用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管道和库区均采用SCADA计算机集成适时监控系统,管道的压力、温度、流量、密度、储罐的液位、设备运行状态等信息,统一由光缆传送至中心控制室,实现了集中控制和动态管理。其中400万方原油、燃料油储备库项目已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已正常运行;120万立方米原油及燃料油储备项目已进入了试运行阶段,正在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

项目组成:5810×104m3储罐、变配电室、机柜室、消防系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泵房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拟增加劳动定员40人,分配到各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依托公司原有。本项目各工种工作制度不同,除维修和化验实行常白班外,其他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工人每班工作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42小时。生产装置年开车及操作时间为8400小时(350天)。现公司劳动定员64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16人,生产人员(包括巡检工、主控工、维修、化验、电工等)48人(男:39人,女:9人)。

本项目为原油及原料油商业储备库,涉及的主要物料为原油及原料油。

现场调查人员

徐红菲、李宏斌

现场调查时间

201682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刘建兴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戊烷、正己烷、溶剂汽油、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磁场)。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仓储业”中的“其他仓储业”类,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对原油及燃料油储罐区内设备与管道采取的防腐、密封措施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进行取样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上风向取样,取样后及时关闭取样口。

3、进入密闭空间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应对密闭空间内的有毒物质含量以及含氧量进行检测,有毒物质含量低于国家标准限值,且含氧量高于19.5%时进入作业,并需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用人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4、泵房内事故通风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5、在罐区内的储罐上贴上醒目的标识,以示该物质名称及危险性,各输送管道、设备、阀门、安全设施、泵及其他固定设备均应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

6、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审核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各种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7、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完善本项目评价范围的界定,并应与项目组成及评价单元等内容相一致,建议依托内容应纳入评价范围。

2、核实仪表工是否就是主控工,如不是应补充对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调查及评价。

3、完善平面布置,补充生活办公区布置情况调查及评价,补充空压站的情况。

4、补充有关原油及原料油物性的介绍内容,核实进油的工艺流程描述内容,补充项目周边环境调查,明确周边可能对本项目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的企业分布情况

5、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调查及评价、建议。外操工I非噪声作业,没必要配耳塞。

6、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评价、建议。原有项目即类比项目硫化氢有毒气体报警仪报警值设置不正确,缺少预报值,另补充储罐围堰设置情况调查。急救箱配备碳酸氢钠的合理性。应急预案版本针对性不强。

7、完善类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核实个体噪声强度测量结果LEX,W,主控工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应为85dB

8、完善化验员采样方式及其防护设施的调查、评价、建议内容。补充罐底清理产生的固废物进行危害分析,处置方式。补充施工过程中防腐、沥青砂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9、补充关键因素控制点的分析及措施建议内容:检尺作业、一次密封检查作业、取样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池清淤过程的分析,并补充措施建议内容。

10、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评价内容,如体检项目等,并依据GBZ188-2014规范主要作业职业健康监护表。

11、依据本项目劳动定员及原有项目劳动定员总数综合评价辅助用室的符合性及建议。

1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无需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补充建设单位2016年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

13、完善警示标识和指令标识设置建议,化验室、泵房、原油及燃料油罐区、污水处理场等。

14、按专家其他意见进行修改。

审核结论:

评价报告建议经评价单位按上述意见修改并经专家审核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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