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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科乘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石化副产物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滨州科乘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滨州市阳信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尚鹏飞

项目名称

30万吨/年石化副产物深加工项目

项目简介

滨州科乘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7月,该公司是专业从事高清洁燃料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力雄厚,注册资金4800万元人民币,其石脑油深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年,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滨州市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厂区院内,滨州科乘化工有限公司隶属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厂区地势开阔,占地28.6亩。

项目组成:本项目包括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辅设施等,其中生产装置主要包含3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单元、芳构化单元、分馏单元和抽提单元以及1000Nm3/h甲醇制氢单元、酸性气处理单元(硫氢化钠单元)组成的联合装置及控制室;储运设施主要包括储罐、装卸车鹤位及相应泵站;公用工程包括化验、给排水、电气、供热、供冷、火炬、供气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8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10人,为常白班,每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周工作48小时;生产人员98人,其中维修工为常白班,每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周工作48小时,其余装置人员为四班三运转,周平均工作42小时,化验工、维修工和储运工为科宇能源原有人员,其余人员为本项目新招聘人员。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石脑油、甲醇、氢氧化钠溶液、天然气、环丁砜,主要产品为液化石油气、正戊烷、异戊烷、环戊烷、正己烷、异己烷、石油醚、苯、轻芳烃(主要成分为甲苯)、二甲苯、重芳烃、硫氢化钠溶液、干气。

现场调查人员

苏成华、卞锐

现场调查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尚鹏飞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粉尘:其他粉尘、白土粉尘;

2)化学毒物: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硫化氢、氨、二甲基二硫醚、甲基二乙醇胺、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氢氧化钠、硫氢化钠、甲烷、环丁砜、非甲烷总烃、己烷、戊烷、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铜、氧化锌、氧化铝、铂、镍、钼、钴等;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该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应设置密闭取样器,采样时取样口的高度离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与平台不宜超过1.3m;采样口要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防止物料滴漏;取样口附近应设回收设施。

2、输送石脑油、甲醇等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泵以及其他固定设备要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并注意对标签破损不清晰的进行更换。

3、进一步加强对压缩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如选择厚胶皮软垫,条件许可下建议设置隔音棚。

4、进入密闭空间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接受有限空间职业卫生作业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规定进行,防止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5、装卸车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物料泵接头阀门密闭。。

6、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审核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细化利旧工程阐述,完善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强度);

2、核实气象条件,完善总体布局的符合性评价;

3、完善类比项目防毒设施调查分析,对本项目针对性的提出补充措施和建议;

4、补充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相关建议;

5、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同意原则通过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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